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应当如何处罚?

2020年09月23日17:3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应当如何处罚?

北京律师答

为了防范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规定的“制造”,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私自以各种方法生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买卖”,是指行为人非法购买或者出售危险物质的行为。“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危险物质而为其存放的行为。“携带”,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随身携带上述危险物质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使用”,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提供”,主要是指非法出借、进出口或者赠与危险物质的行为。“处置”,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危险物质焚烧和使用其他改变危险物质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或者将危险物质置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等活动。

应当指出的是,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才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该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即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现实危险性,则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罪、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以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规定定罪处刑。

rjqmf

  相关阅读: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当如何处罚?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当如何处罚? 北京 律师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更多]

  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说的危险物质?

  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说的危险物质? 北京 律师答 危险物质,是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具体来说,爆炸性物质是指在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温或者其他因素的激发下,能产生激烈的化学反应,在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治安处罚法规知识排行榜
治安处罚法规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