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请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措施权是什么关系?
北京律师答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项独立的行政行为,但作为行政执法中的重要手段,与行政处罚关系密切,在防止证据毁损的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客观上服务于行政处罚的作出。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与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行使相适应,行政强制法规定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
相关阅读:
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
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吗? 北京 律师答 行政强制法总体立法思路是行政强制是最后手段,应当慎用。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履行催告程序,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当事人自行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机关不得……[更多]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联系本案,请问,这里的“法律、法规规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联系本案,请问,这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应该如何理解? 北京 律师答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