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 > 行政强制 >

在某区开展集中整顿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局对批发市场12个摊位进行了查封,并扣押了部分商品,对扣押商品分别进行

2020年09月25日13:38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某区开展集中整顿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局对批发市场12个摊位进行了查封,并扣押了部分商品,对扣押商品分别进行清点登记,清点登记工作持续了数小时,导致摊主无法正常下班。请问行政机关必须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吗?

内蒙古律师

行政强制法对实施查封、扣押需要履行规定了严格的法定程序。除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一般程序外, 还需要履行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的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 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是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法律文书, 是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书面凭证, 当事人对查封、扣押措施不服的可以据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 除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外,查封、扣押决定书必须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同时,还要当场交付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清单是记载被查封、扣押财产的详细情况的书面凭证。一般是在行政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点后,如实记录场所、设施和财物的详细情况,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会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查点清楚, 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清单应当尽可能涵盖所查封场所的名称、位置,设施的名称、数量,扣押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材料、质地、数量、颜色、新旧程度、包装等主要特征,保证有关信息准确无误, 防止事后出现纠纷。查封、扣押清单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场的,应当在清单上注明,需要邀请见证人的,由见证人签字。

rjqmf

  相关阅读: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是不是对所有与涉案有关的财物都能查封、扣押?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是不是对所有与涉案有关的财物都能查封、扣押? 内蒙古律师 答 查封、扣押财物是两种基本的行政强制措施,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杜绝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侵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查封、扣押……[更多]

  实践中哪些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实践中哪些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内蒙古律师 答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根据该法第十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由行政机关……[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强制知识排行榜
行政强制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