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2020年09月25日17:4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承租公房,顾名思义,即为租赁由国家或单位享有产权的房屋,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不过由于承租人对该类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故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无法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只能就该公房的使用权作出处理。那么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网友咨询:

我 68 岁时和我爱人结婚时,居住在我承租的公房里,今年已经结婚 6 年,现在我们想要离婚,想请教一下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img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答: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 5 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析: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 “女士优先” 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

(3) 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 “过错” 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陈云平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rjqmf

  相关阅读:

  公房承租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 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包括公房使用权,因此公房不能继承。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 110 148或咨询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陆岩律……[更多]

  【法帮说法】离婚时,公房的承租权应判归哪一方

  律师点评: 【解答】 在上海地区,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分歧最大的问题,特别是公房承租权分割,存在很大的争议。 处理离婚时的公房承租权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由法院酌情处理: 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 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该房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家庭知识排行榜
婚姻家庭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