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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醉酒男子进入他人车内休息死亡,上海律师:车主无需担责

2020年09月27日16:43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广州一醉酒男子进入他人车内休息死亡,上海律师:车主无需担责

 

 

  

  事发路段划有停车位,一般都停有很多车。

  一名醉酒男子进入路边停放的小轿车内休息,被发现时已死亡。
事发地点位于广州海珠区盈丰路附近,最先发现死者的是小轿车的车主。9月26日下午,该车主告诉记者,他在附近经营一家餐厅,每天下午5时左右过来开业;今年9月22日下午5时许,他过来开业并准备挪车,发现后排躺着一名男子,他打开车内闻到一股酒味,很快觉察到“不对劲”,随后报警。
27日上午,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死者生前和朋友饮酒,醉酒后进入他人车内休息,因醉酒后在密闭空间内,不幸窒息身亡。目前,警方已排除刑事嫌疑。
车主认为,不管车门当时是否关紧,门锁是否坏了,他都无责。对此,有律师认为,私自进入他人车内是对车主的侵权,醉酒男子的死亡也是自身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因此车主无过错,无需担责。

 

  涉事车辆。

  男子进入车内休息死亡
9月26日下午,澎湃新闻来到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看到,附近有城中村,比较嘈杂;涉事车辆停在路边,其车牌已被遮挡。
该车的车主是一名年轻男子,在附近经营一家餐馆。车主告诉澎湃新闻,他是附近一家餐馆的老板,主要做夜宵生意,每天凌晨三四点才收摊回家。餐馆门口的马路边划有车位,他有交车位月保费,他的车就长期停在路边的车位上。
车主回忆说,9月22日凌晨,他收摊回家时曾留意过车,当时车内没人。当日下午5时许,他过来开门营业,并打算挪动车,发现后排躺在一个人,最初他以为是流浪人员,没有地方睡,就跑到车内休息。然而,打开车内后,他就闻到一股明显的酒味,看到车内男子的肤色发紫,没有动静。意识到“不对劲”,他赶紧喊负责看管这一片车位的保安。
之后,民警赶到现场。经法医现场查验,车内男子已死亡。多位附近住户表示,事发当天,气温很高,比较热。
车主称不清楚醉酒男子是如何进入其车内的。他表示,车的门锁曾换过,“有时灵,有时不灵”,自己也发现过有没锁紧的时候。9月26日下午,澎湃新闻尝试打开涉事车辆的门,发现车门无法拉开。
车主还透露,9月22日12时许,一位朋友把车停在他的车旁边,当时未发现异常;仅几分钟后,朋友的车警报器响过,疑有人拉车门。据此,车主推测,男子是当日12时许进入他的车内的。
澎湃新闻向附近商家、看管车位的保安等了解,他们均表示,未看见男子进入车内的情形,都是事发后才得知情况。
澎湃新闻从广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上述醉酒男子和朋友饮酒,醉酒后想进入他人车辆休息,刚好涉事车辆的门锁坏了,就进入车内休息,因醉酒后在密闭空间内,不幸窒息身亡。目前,警方已排除刑事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事车辆。

  上海律师:车主无需担责
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广州花都区也发生过“进入他人车内后死亡”的事件。据花都警方此前通报,55岁男子陈某报警称,2020年6月19日19时许,他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花东镇大龙村一居民院子里离开,因汽车遥控钥曾发生故障,故无法确认车门是否锁上。6月20日13时许,他返回停车处,发现有2名男童在车内,且无任何反应。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门的车内活动,过程中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另一名4岁)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
记者此前报道,上述2名男童为堂兄弟,男童家属认为,车主有一定的责任,是车门没锁好导致小孩进入车内,而车主家属认为无责,称当时把车停放在自家庭院内,2名男童是私自进入车内。当时,“车主是否需担责”的问题也引起广泛讨论。
前述广州海珠区盈丰路附近车主告诉记者,事发后,醉酒男子的家属来过事发现场,并接受民警询问,死者的哥哥透露,兄弟俩最近有过争吵。另据附近店主透露,死者今年40多岁,爱喝酒,曾有人看到其喝醉后直接睡在街上。
车主表示,他不认识死者,事后死者家属也未联系过他。警方曾交待过他,暂时不要动车,因此事发至今,他没有用过车,车辆一直停在原地。
“是否换车,以后再看。”车主说,发生这样的事,自己也怕,会有阴影,但生意不好做,暂时没钱换车。
车主认为,不管当时的车门是否关好,门锁是否坏了,他都无责任,而且由于该男子的行为,还导致他长时间无法用车,甚至影响了餐馆的生意,对他造成了经济损失。
“没有锁好车门,对醉酒男子的死亡后果,不构成过失。”京衡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向记者表示,车子是他人的私人财产,车内也是他人的私人空间,虽未上锁,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闯入。私自进入别人车子是对车主的侵权,醉酒男子的死亡原因也是因自身的侵权行为所导致,因此车主并无过错,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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