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是否必须得偿还,怎么规定的?
有一种传统的说法叫作 “父债子还”,意指如果父母欠债,作为子女的一方是需要替父母还债的。那么,从现在的法律上来讲的话,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是否必须得偿还,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我男友父母做生意欠了亲戚 300 多万,现在他父母生意破产无力偿还这笔钱,于是亲戚的孩子去找我男友签字承诺还款,请问这种情况我男朋友要替他父母偿还吗?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父母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1 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其次,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最后,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父母的债务作为子女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没有偿还义务的,除非此时对于负债父母与子女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否则的话子女有权拒绝替父母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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