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送养的女儿,对生父母的遗产还享有继承权吗?

2020年09月30日13:5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送养的女儿,对生父母的遗产还享有继承权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除了血缘关系所形成的父子、母子关系之外,还存在着法律拟制的关系,那便是收养关系。收养关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与血缘关系都是一样的,同样受法律保护。那么,送养的女儿,对生父母的遗产还享有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 送养的女儿,对生父母的遗产还享有继承权吗?

img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答: 在法律上,子女被送养后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已经消除,因此从原则上来说,被送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有两种例外,一是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财产。二是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依法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由此可以看出,送养的孩子一旦与养父母成立收养关系的话则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消除。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是,被送养的女儿对亲生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理应享有继承权。

所以说,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陈云平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rjqmf

  相关阅读: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答: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更多]

  继承人隐匿遗嘱的还享有法定继承权吗?

  继承人隐匿遗嘱的还享有法定继承权吗?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家庭知识排行榜
婚姻家庭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