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哪些情况会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是什么?

2020年09月30日14:2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哪些情况会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是什么?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应该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我们俗称的 “超生费”。那么,哪些情况会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会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是什么?

img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答: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所以说,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析:

征收程序:包括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分别送达男女双方当事人、执行、结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 5 年,首次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应缴社会抚养费总额的 50%。

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陈云平 

rjqmf

  相关阅读:

  离婚后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可行吗? 大部分离婚案件、抚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抚养费的问题都会不约而同地提出同一个诉求:我想让对方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可行吗? 网友咨询: 离婚后要求对方……[更多]

  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费吗,怎么规定的?

  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费吗,怎么规定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提高,消费支出与日俱增,当原本判决的抚养费成为杯水车薪时,那么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费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可增加抚养……[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再思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家庭知识排行榜
婚姻家庭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