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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法帮网解答

2020年09月30日14:5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婚内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法帮网解答

婚内侵权行为的大量出现,损害了夫妻一方的民事权利,破坏了夫妻的感情和谐,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当婚姻关系中一方面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时,似乎他们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离婚。我国《婚姻法》尚未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另一方侵害时,被侵权方可以依法获得民事损害赔偿。遇到婚内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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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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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陈云平解答:

婚内侵权在尚无新的立法情况下,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即同一婚内侵权行为可能承担多种责任,但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请求权应当优先获得保障。

《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含两层意思:第一,行为人因同一行为承担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中任何一种责任时,并不必然免除其他责任之承担,第二,行为人因同一行为承担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行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恶劣侵权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第二,故意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过失侵权应当承担伦理道德责任;

陈云平律师解析:

《婚姻法 》第 46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内一般侵权责任制度的建立民商法学研究 首先 ,可诉赔偿的原因行为类型过少、范围过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有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 ,这几类行为都是比较严重地损害婚姻关系中另一方配偶利益的行为。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湖北仙桃婚姻家庭律师推荐:陈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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