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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吴宗涛律师:共同订立遗嘱一方能够变更吗,共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2020年10月13日13:4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南京吴宗涛律师:共同订立遗嘱一方能够变更吗,共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共同遗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源于欧州中世纪的习惯法。现代各国民法对此规定不一,那么,共同订立遗嘱一方能够变更吗,共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我的丈夫离婚并有一女,归女方。我们说好将来所有的财产都只归我们两自己的孩子所有,与他和前妻之女无关系。为此我丈夫写下了遗嘱。但为防止一方先死亡后,另一方撤销遗嘱重新写,所以我想问问,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立下一份遗嘱吗?也就是说在我们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写明我们之间的所有财产只归我们自己的孩子,与他的前妻之女无关,不论谁先不在人世,另一方都不得再重新立遗嘱。而且要更改遗嘱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或撤销。这样合乎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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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吴宗涛解答: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因此,如果一方想变更共同遗嘱,则只能对自己份额的产权做出变更处分。如果夫妻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不得违背配偶的遗愿对配偶的部分产权进行处分。

共同遗嘱在形式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相互遗嘱,两个遗嘱人相互以对方为自己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另一种是相关遗嘱即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

共同遗嘱在内容上通常有三种表现:一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二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三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

共同遗嘱一般都是由夫妻两人共同订立的,自然其中涉及到的财产,也就是两人各自的财产,当然这里面就有分别属于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和那种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若一方想要变更遗嘱内容,通常来说只允许对其中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做出变更。

吴宗涛律师解析:

共同遗嘱与一般遗嘱有什么不同?

1、共同遗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嘱人的共同法律行为。共同遗嘱至少有两个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所以不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但这种双方法律行为与一般民事合同又有不同。它不是双方主体基于各自的目标和利益而形成的相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是双方或多方主体确定和追求一个相同的目标,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致,亦即 “两个以上的有着同一内容、同一目的并行的意思表示的一致”。

2、共同遗嘱的内容具有严格的内在整体性和变更、撤销的非自由性。

3、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遗嘱由遗嘱人单方作出,所以遗嘱人死亡遗嘱即开始生效。共同遗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其死亡时间先后不同,同时死亡的为数不多,从而遗嘱生效时间不能与一般遗嘱一样认定。从总体上来说,共同遗嘱人之一死亡,共同遗嘱不发生效力,或者部分发生效力,只有当共同遗嘱人全部死亡时,遗嘱才能全部生效。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吴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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