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袁柏林律师: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 11 条第 3 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离婚后,觉得离婚协议不合理,还能起诉吗?
1、需要承担对方起诉的后果
离婚协议书有一方不履行的情况,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书部分无效 / 被撤销
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 11 条第 1 款第 3 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
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 11 条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 13 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袁柏林
相关阅读:
离婚协议书约定违约金有效吗,离婚协议违约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协议书约定违约金有效吗,离婚协议违约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法帮网律师解答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大部分的人们舍弃了原有的思想。尤其是有关婚姻方面的观念,婚姻相对自由,不再以男子为天,女子无话语权,而是秉持着相对平等得关系。但是,离婚协议书约……[更多]
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离婚协议书吗,需要写哪些内容?法帮网解答
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离婚协议书吗,需要写哪些内容?法帮网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感情问题而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有的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的。那么,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离婚协议书吗,需要写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我想离婚,想问一下,协……[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