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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张明喜律师:哪些情况下能暂扣非机动车,怎么规定的?

2020年10月13日15:3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广西张明喜律师:哪些情况下能暂扣非机动车,怎么规定的?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一样,只要是在道路上行驶的,就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定,非机动车没有按照交通规定开的话,那么还是有可能会被处罚的,那么哪些情况下能暂扣非机动车,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学生,十八岁了,骑电动车上学校,说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学校,被交警开罚单,扣车,说要一千六才能领车,我的单子,上写着扣留非机动车? 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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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事故律师张明喜解答:

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

1、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张明喜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提供补办相关证明后,应及时退还车主。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不管是暂扣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一定的法定程序。要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扣押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为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且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扣押车辆应当制作扣押清单。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广西交通事故律师:张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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