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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张明喜律师:高速追尾前车司机无责,后车司机死亡的,是否需进行赔偿?

2020年10月13日15:3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广西张明喜律师:高速追尾前车司机无责,后车司机死亡的,是否需进行赔偿?

随着我国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车型开始不断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由于汽车的数量增多,近两年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不断地升高。虽然现在汽车的安全装置可以在很大情况下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然而一些小的刮蹭或者是轻微的碰撞事故还是时有发生。

网友咨询:

卡车司机上高速被追尾,后面司机当场死亡,前车司机无责,交警让前车出丧葬费,前车司机应该不应该出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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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事故律师张明喜解答:

您好,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前车司机无责的话无需出丧葬费。

张明喜律师解析:

高速追尾怎么处理?

1、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生连锁事故。

2、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自行撤离现场规定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的,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本人驾驶证、所驾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

4、驾驶人在发生违章事故后,应尽快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

5、交警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把事故划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程序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时效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

6、当事人在收到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 广西交通事故律师:张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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