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农村拆迁房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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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袁柏林解答:
有下列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
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3、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6 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袁柏林解析: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 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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