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逃逸立案标准是怎样?
欠薪罪,是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庆宁在 2009 年两会上的提案中建议《刑法》增设的罪名,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欠薪逃逸立案标准是怎样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帮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欠薪逃逸立案标准是怎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果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三、恶意欠薪侵犯了什么
1、 严重侵害了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资是众多劳动者的生活来源,甚至是劳动者的唯一生活来源,是他们自身及其家人赖以生存的条件。恶意欠薪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阻断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来源,对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其危害不亚于盗窃、诈骗等刑法犯罪,具有广泛性和严重性。
2、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
诚实信用是中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宗旨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当事人对信用的遵守,否则正常的经济往来将无法进行。在市场条件下,只有遵守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劳资双方的关系才能得以维系。劳动者提供劳务,获取薪酬;资方支付薪酬,获取劳务。但是,恶意欠薪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利,还严重破坏诚实信用原则,使劳资双方产生信用危机,造成双方的对立,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损害,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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