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消费者应怎么维权?

2020年10月21日15:4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消费者应怎么维权?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也越来越重视。那么,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消费者应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消费者应怎么维权?

img

保定市高碑店经济纠纷律师杨凤国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所以说 ,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或者生产者损失赔偿。

保定市高碑店经济纠纷律师杨凤国解析:

我国对于食品安全赔偿的主体采用的原则是实行 “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在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可以选择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两者都不得推诿,先行赔偿消费者后可以向最终的承担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然出售给消费者,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 10 倍或者损失 3 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的金额不足 1000 元,为 1000 元。

举个例子,假如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价格为 200 元,吃坏肚子花去医疗费 1000 元,那么消费者既可以要求赔偿购买食品花费的 200 元,还可以要求赔偿食品价格的 10 倍及 2000 元或者所受损失即医疗费的 3 倍就是 3000 元。这里有个例外就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不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保定市高碑店经济纠纷律师杨凤国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消费维权】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有哪些?

  【消费维权】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有哪些? (1) 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更多]

  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夫妻双方出轨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经济纠纷仲裁知识排行榜
经济纠纷仲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