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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交通事故律师:曹宝庆

2020年10月24日13:06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吉林长春交通事故律师:曹宝庆

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

现在的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汽车,大的小的,各种颜色,汽车成了一个家庭除了房子的第二个存在,所以车的安全和家的安全是同等的,一辆车的价格也不菲,如果自己的爱车被偷了,偷了你的车又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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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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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交通事故律师曹宝庆解答:

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曹宝庆律师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的赔偿责任。主要考虑:

(1)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机动车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力,而这种运行支配力的丧失是盗窃者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又是所有人不情愿的,有时还是所有人不知悉、未预想到的。

(2)在机动车被盗的情形下,所有人对机动车保管上的疏忽,导致机动车丢失,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由盗抢者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曹宝庆律师,2016年6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获得法学和心理学双学位。其2018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7月取得专职律师证,现为吉林滳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该律师在大学毕业后开始从事法律行业,截止到2020年6月,该律师通过与其他律师和作以及共同研究案件等方式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百余件,刑事案件几十件,行政类案件十余件,解答法律咨询百余次。

该律师曾服务于12348法律咨询热线,解答电话咨询,给众多当事人解答了法律问题。也参与多次社区普法活动以及区司法局组织的义务普法宣传活动,还曾被派驻到长春市司法局服务窗口和长春市绿园区法务援助中心窗口,帮助众多当事人解答了法律问题,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帮助。

业务擅长领域:各类民商事案件,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

业务优势:接待当事人时,为人亲和,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能细致的给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在接受委托后能及时与当事人反馈案情,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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