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样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人闻之色变。虽然每个人都不希望交通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有时候 “人祸” 避无可避。但是生活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车主为了某种目的,未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交强险。那么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样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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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无交强险怎样处理,怎么办?
当出了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交强制险,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就由车主承担,因为不交强制险原本就已经是违法行为;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进行全额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则按照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进行比例分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 2 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的规定是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
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特殊侵权纠纷,应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的特别法来处理。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是必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的。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时候,自然也需要为自己之前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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