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

2020年10月27日16:0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已经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了,还能要求重新认定吗?

img

保定市高碑店交通事故律师杨凤国解答: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杨凤国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保定高碑店交通事故律师:杨凤国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都应当有相关的记录。这些记录最终往往会体现在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上。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认定书……[更多]

  什么时候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情况?

  什么时候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情况? 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作出的时间,因事故而异。有的事故原因比较单一,责任也比较容易认定,因此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比较快。那么什么时候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情况? 网友咨询: 什……[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夫妻双方出轨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事故知识排行榜
交通事故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