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判刑

2020年10月28日14:1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判刑

  交通事故肇事并致使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事故罪进行处罚,该种情形应当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多关于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判刑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帮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判刑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img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 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2)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 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三、盗窃驾驶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1999]13 号《关于被盗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管理有严重过失时,由于其没有履行好应尽的管理义务,具备了肇事车辆的供应者身份,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车辆所有人和驾驶盗窃车辆者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最常见的因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形就是醉驾、交通肇事逃逸等。以上内容就是法帮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判刑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甘维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怎么办

  天津 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的: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义务

  广东 律师: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夫妻双方出轨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辩护知识排行榜
刑事辩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