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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0年10月29日16:0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醉酒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来说,最低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对于醉酒驾驶来说,他需要相应的一个进行处罚,同时不管是醉酒还是酒后驾车,他都会对自身的一个安全也会造成影响,那么醉酒的标准和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帮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醉酒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醉酒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 0.2%(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 100 毫升的酒精含量为 20 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 0.1%,则以酒醉驾车论处。相比美国为 0.1%,瑞典为 0.02%,德国为 0.03%,日本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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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醉酒驾车是否可以直接逮捕

  对醉驾者不得直接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予以逮捕。而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故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拘留或者取保候审措施,但不得直接采取逮捕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才可依法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可以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追逃抓捕,不会轻纵犯罪。

  三、酒驾扣 12 分怎么办

  注销驾照,到交警队学习重考科目;

  醉酒驾驶的话,是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 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法帮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醉酒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对于醉酒来说,最久他会导致人的反应变慢,是很危险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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