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交通事故推荐律师:杨春恒律师
行人被机动车撞了应该如何赔偿,怎么规定的?
在很多时候行人在路上走可能会被冲过来的车子撞到,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是还是会有的,发生此类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就应该进行赔偿,应该是全责 ,那么行人被机动车撞了应该如何赔偿,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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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被机动车撞了应该如何赔偿,怎么规定的?
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双方都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行人闯红灯被撞,基本上,只有一种情况下,机动车司机可以幸免。那就是能够有足够证据证明行人是自杀行为。除此之外,哪怕是封闭道路,行人闯入机动车道被撞,司机无责情况下,也要为死伤者赔付一定金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硕士学位。潍坊市潍城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企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为价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律师,2010年9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聘为山东半岛蓝黄经济区法律服务团律师,潍坊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潍坊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潍坊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潍坊市工商联商业促进会副会长,2005 年12月获“山东省优.秀律师”、2006年“潍坊市优.秀律师”“潍坊市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荣誉称号。2017年被潍坊市文明办、潍坊市民政局、共青团、潍坊市委选为潍坊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者。2015年至今一直是潍坊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奎文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高新区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4月29日,衡明律师党支部书记杨春恒被中共潍坊律师党委以潍律党(2020)2号文件表彰为潍坊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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