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有什么?

2020年10月31日15:3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有什么?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那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那么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项目有什么,是哪些?

img

甘肃平凉损害赔偿律师姜建新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姜建新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赔偿证据的收据:

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

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

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

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该报告是用于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基础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甘肃平凉损害赔偿律师:姜建新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汽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主体是谁?

  汽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主体是谁? 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案件中,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成为查明案情、认定责任、确定赔偿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的决定性证据。那么汽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主体是谁,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汽车交通事故民事……[更多]

  如何理解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如何理解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北京 律师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既在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五条……[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夫妻双方出轨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损害赔偿知识排行榜
损害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