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遗失物招领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2020年10月31日16:13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遗失物招领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甘肃平凉损害赔偿律师姜建新解答:

遗失物无人认定归国家所有的期限是1年,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甘肃平凉损害赔偿律师:姜建新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谁所有?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谁所有? 北京 律师答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对于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对于……[更多]

  什么是遗失物的保管?

  什么是遗失物的保管? 北京 律师答 对遗失物的保管,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夫妻双方出轨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损害赔偿知识排行榜
损害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