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如何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
一般来说,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那么,交警如何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是汽车,对方是摩托车,我全责,对方受皮外伤,都不需要休息,但是对方狮子大开口,一直达不成协议,我要怎么才能结案?因为我想卖车,是不是该让保险公司来跟对方交涉?
上海私人律师任志江解答:
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 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于调解不成的:
1、保险公司需要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该限额的,应当由肇事司机承担责任。
2、如不能达成和解,建议你到法院依法起诉。
3、诉讼费用一般是由你垫付的,待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无论胜诉与否,都需要你自行承担。
4、肇事司机承担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你实际花费等情况确定。
任志江律师解析: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调解时间规定:
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 10 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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