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优秀律师咨询:王峰
刑事案件判实刑是否还需交罚金,怎么规定的?
有很多的案件,不仅仅是对罪犯判刑,还会向罪犯处以罚金。可是很多的罪犯都会认为已经被判刑了,就算是不交罚金也是可以的。那么刑事案件判实刑是否还需交罚金,怎么规定的?
法帮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判实刑是否还需交罚金,怎么规定的?
江西萍乡优秀律师王峰解答:
刑事案件中不论是判决实刑还是缓刑,如果附加罚金就必须要交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王峰律师解析: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 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 10% 至 20%。比如原来判处 5 年的,现在就判 6 年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个通知,其精神是: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要先交纳罚金后再进行合法的判决,对于不交纳罚金的,那么其司法判决肯定会加重,特别是涉及到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案件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交纳罚金,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王峰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律师协会会员, 找法网,中顾网,等知名法律网萍乡地区特约咨询律师.
95年-至今,先后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任陪审员,萍乡市安源区司法局法律事务中心任主任,江西景维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江西赣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先后取得国家人事部组织的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从事法律工作的20多年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各级司法机关有着良好的沟通、交流和政府有关部门有着广泛的工作关系,拥有着丰厚的人力资源关系。尤其擅长谈判,调解,诉讼方法解决法律纠纷 。
执业证号:13603200810557951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安中大道88号佳境天成1栋1单元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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