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如何判定归属,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而陪送的房屋、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但是,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财产一直是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时房产如何判定归属,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嫁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中的房产归属的判定:
一、分清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二、父母出钱买房视情况而定。
三、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屋处置从协议。
嫁妆若在登记结婚前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 若在登记结婚后,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崔德晗律师解析: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而陪送的房屋、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对于嫁妆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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