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婚族入职构成欺诈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为了保证自己上升的空间很多女性朋友都会选择做隐瞒自己婚姻状况的 “隐婚族”,还有求职时也是“隐婚族” 经常出没的时间,那么隐婚族入职构成欺诈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网友咨询:
隐婚族入职构成欺诈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入职时职工虽在婚姻上做了隐瞒,但这属于个人隐私,与其从事的工作岗位并无必然联系,且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要件,故不能视为订立合同的欺诈行为。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
欺诈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进行的虚假陈述或者隐瞒的事实,是足以使相对人作出决定的重要事实。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劳动者只对拟任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事项有如实陈述的义务。
孙炼忠律师普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孙炼忠律师解析:
判断劳动合同欺诈须具备三个要件:
①具备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②该意思表示采用了欺诈的手段,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③达到了欺诈的效果,即对方根据该虚假情况,违背真实意思,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劳动合同。
这三个要件前后相继,缺一不可。只有具备了前一要件之后,才须就后一要件加以判断。确实属于欺诈行为则合同无效。
HR 在了解员工信息时,应本着以下原则:应当结合劳动者所处工作岗位,从该事项对劳动者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有无影响的角度考虑,具体可以考察如下因素: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必要条件或基本执业资格,是否是劳动者所处岗位的正常职业要求,是否影响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或工作效果,以及是否是公司运营管理的合理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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