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交通事故律师咨询:高玉琼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应该立即报警的,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介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交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那么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应该立即报警的,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法帮网友咨询: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应该立即报警的,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佳木斯交通事故律师高玉琼解答:
下列情况应当报警处理: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及死亡的。
2、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财产损失较大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0 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佳木斯交通事故律师高玉琼解析: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1)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2)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高玉琼律师,执业于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事务所。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对工作态度严谨,对案件认真负责。执业多年以来,做过多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及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非诉讼业务,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合同制作审核也极为擅长。律师准则:做社会的良心,让法理精髓深入人心。
执业证号:12308200711701456
执业机构: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事务所)
地 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东路十五号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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