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事项?
债权转让又称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事项?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事项?
1、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三)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该条一般是指基于特定债权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债权。
2、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从权利的转移。债权转让生效后,受让债权一方取得从属于该债权的相关从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范在魁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 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 80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南濮阳债权债务律师:范在魁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公司的债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的债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同意?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债权和债务,而公司实现债权对稳定公司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公司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公司的债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同意? 网友咨询: 公司的债权转让,是否需……[更多]
什么是不良债权,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不良债权,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较,不良债权转让涉及的政策性强,转让标的是评估为不良债权的金融债权,转让对价一般为低价打折转让,受让企业或个人主张债权时, 债务人往往会以该债权转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