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在债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

2020年11月14日14:2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债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

债权转让又称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在债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

网友咨询:

在债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

img

河南濮阳债权债务律师范在魁解答:

在债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

(一)转让人的法律风险:

1、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

2、债务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如受让人与让与人签订分期支付转让对价的合同,并约定支付首期对价后若干日内,让与人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债务人立即向受让人履行全部债务,然后受让人玩失踪而损害让与人的利益。

(二)受让人的法律风险:

1、受让的债权难以实现。如受让人接受了申请法院执行的债权凭证、生效判决书项下的债权,但债务人下落不明而无法实现债权;或者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受让人取得该债权时就已丧失了胜诉权,导致债权成为 “自然债务” 而难以实现。

2、受让债权存在瑕疵。由于债权让与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因而债权原有的瑕疵也随之转移于受让人,债务人接到让与通知后,对让与人的一切抗辩,均可对抗受让人,并且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权的,还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3、债权二重让与的风险。因债权让与并不要求公示,受让人就无从知道债权是否已被重复让与,当债权人就同一债权重复让与其他人时,受让人难免会受到损害。

范在魁律师解析:

受让人对债权转让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 × 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 “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 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 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南濮阳债权债务律师:范在魁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因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需要再进行登记或交付吗?

  因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需要再进行登记或交付吗? 河南濮阳债权债务律师范在魁 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无需再进行登记或交付。比如,因受让债权而取得抵押权的,抵押权自受让主债权时即享有,而不以再次登记为前提。 【法律依据……[更多]

  债权转让的同时从权利也会转让吗?

  债权转让的同时从权利也会转让吗? 河南濮阳债权债务律师范在魁 解答: 主债权转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应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能不能作为被告呢?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权债务知识排行榜
债权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