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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常见的反担保措施有什么?

2020年11月16日14:3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常见的反担保措施有什么?

反担保是说在债务关系中,担保人就这个债务问题给债务人向债权人做担保时,担保人要求债务人给自己提供担保的情形。这样若是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找担保人承担后,担保人可以用这个反担保弥补自己的损失。那么,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常见的反担保措施有什么?

网友咨询:哪些物可用于抵押反担保,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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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专业律师范在魁解答: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

一、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二、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三、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1.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2.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 (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3.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 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质押物的范围: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的范围:第三人可提供的不动产、动产抵 (质) 押; 第三人信用担保等。

四、保证金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 20%。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保证金即为代偿金; 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范在魁律师解析:

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 担保法 》第 4 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反担保的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 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反担保时,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

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这是为什么?

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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