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哪些情况可以驳回起诉,是什么?

2020年11月16日16:1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哪些情况可以驳回起诉,是什么?

驳回起诉是指,在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无证的利益或者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进行审理,同时给予驳回的诉讼行为。那么哪些情况可以驳回起诉,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可以驳回起诉,是什么?

img

广西防城港刑事辩护律师朱恩平解答:

下列情况可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朱恩平律师解析: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 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 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 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广西防城港刑事辩护律师:朱恩平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 律师: (1)驳回起诉否定的是当事人程序上的请求权,而驳回诉讼请求否定的则是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权。 (2)驳回起诉采用裁定方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采用判决形式。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 110 148或咨 北京行政诉讼 律师……[更多]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

  北京 律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可以抵押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辩护知识排行榜
刑事辩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