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订立电子合同,根据标的物不同以及采用的交付方式不同,其具体的交付时间也不同。具体的是:
(1)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2)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3)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4)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北唐山合同纠纷律师:刘俊国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电子合同订立与效力的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订立与效力的法律问题 null有人预言:21世纪将是电子商务的时代。电子商务作为新世纪经济增长的引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有资料显示,1996年全球电子交易额只有28亿美元,1999年在线购物交易额达312亿美元。据预测,到2001年,全球的电子交易额……[更多]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的异同之处?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的异同之处?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主要不同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的协商,而电子合同发生在虚拟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