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中当事人未尽到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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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特征
广东律师: 技术开发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更多]
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律师: 1、受托人欲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或一方为合同的履行进行必要的工作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双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