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仍然构成犯罪吗?

2020年11月19日16:4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仍然构成犯罪吗?

近年来,民间资本日益活跃,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形势未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P2P 网贷和私募基金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然而由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尚未完善,上述领域乱象丛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那么,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仍然构成犯罪吗?

网友咨询: 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仍然构成犯罪吗?

img

河北唐山刑事辩护律师刘俊国解答: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从上述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及商业银行法对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条件规定可以看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要求的违法性可从三个层面理解:

\1. 主体违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的经营主体必须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这是构成本罪的根本性要素。

\2. 行为违法。即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者向公众吸收了存款;或具备向公众吸收存款资格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者向公众吸收了存款” 的违法性之成立是基于吸收公众存款主体资格违法性而产生,是前者的延伸,因为主体前提违法,由违法主体去实施的行为当然违法。

\3. 后果违法。国家对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业务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专门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以维护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结果必然导致对金融管理制度与秩序的破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行为犯,非法向社会公开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定行为一经实施,即属犯罪既遂,而不问所吸收资金的实际用途。资金的使用仅为量刑的酌定情节。

刘俊国律师解析:

从实质上将,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后的用途是否影响本罪成立,关键在于吸收行为本身是否足以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经营业务,即扰乱金融管理秩序。

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身可能就已扰乱了金融秩序,例如,现实中很多情况下,相关主体吸收公众的资金后虽然用于合法的经营,但是可能存在巨大的风险,这个时候投资人的利益就处在了巨大的风险当中,如果任由这种现象发生,社会上相当数额的资金可能都将处于高风险状态,对于金融安全的威胁无疑是非常严重的,因此也有一定刑法手段规制的必要性。

因此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是否将所吸收的存款用于生产经营,不是判断金融秩序有没有被侵害的标准,而是判断侵害程度的标准,也正因此,《非法集资案件解释》将其作为量刑情节,而非定罪要件。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北唐山刑事辩护律师:刘俊国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非法吸收公证存款罪与民间解答纠纷有什么不同?

  非法吸收公证存款罪与民间解答纠纷有什么不同? 民间借贷的存在是有着现实意义的, 一方面,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具有快捷, 灵活的优势, 可以极大的弥补正规金融不足之处, 助力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 由于监管的缺失和对于利益的追逐, 民间借贷……[更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什么,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什么,表现形式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求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换言之,如果此时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则这个时候即使有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其实也不会认定构成此罪。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什么……[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可以抵押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辩护知识排行榜
刑事辩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