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单位成员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20年11月19日16:4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单位成员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涉案人员以公司化的治理方式运作非法集资,导致大量单位人员牵涉其中。那么,这些人员是否应当受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指控,以及如何辨别哪些单位人员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

网友咨询:

单位成员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img

河北唐山刑事辩护律师刘俊国解答: 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业务人员,以及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建议从轻处理。其中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挽回损失的可以建议不构成犯罪。

尤其需注意的是,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数额工资(工资不是按照集资数额比例提成且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非法集资情况不知情,没有直接参与非法集资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仅从事记账业务的财务人员等一般建议不宜认定为犯罪。

对于受单位负责人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对于直接实施非法集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非法集资主观故意的财务人员,应当建议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

对于没有与单位实际控制人进行非法集资预谋,没有实际出资,没有参与经营的挂名股东,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要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严格掌握。

刘俊国律师解析:

非吸处罚的人员的所有职务包括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业务负责人、一般业务人员、行政负责人和宣传负责人。对于涉案单位人员的把握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两种类型,首先是对于单位的经营事项具有决策权的人员,也就是可以将个人意志通过单位程序转化为单位意志的人员;其次是对于单位的犯罪行为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员。这类主管人员要对单位犯罪负有刑事责任,还应视其在单位犯罪中实际所起的作用而定,只有这类单位人员在单位犯罪中具有组织、指挥、策划、决策的作用,他们所实施的行为成为单位犯罪行为组成部分之时,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是关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贯彻单位犯罪意志的具体实施人员,即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

综合来看,在单位人员知情的情况下,还要看其在整个单位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结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也即只有那些在集资行为的非法性、集资对象的不特定性上知情,并形成决策意志,以及积极策划、指挥、实施的单位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等单位人员,才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河北唐山刑事辩护律师:刘俊国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对金额有什么要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对金额有什么要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典型的经济犯罪,与暴力犯罪不同的是,该罪名定性不仅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还需要达到法定的集资数额标准或者达到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更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可以抵押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辩护知识排行榜
刑事辩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