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法务 >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分别是什么?

2020年11月25日14:4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分别是什么?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问题一直是公司领域比较多发的问题。由于出资瑕疵直接导致法人财产的减少,大大增加了其它市场主体与之交易的风险,使债权得不到充分的财产担保。那么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分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分别是什么?

img

内蒙古包头公司法务律师顾玉清解答: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

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

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顾玉清律师解析:

结合实践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虚假出资的情形,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形式: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

2、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或者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的;

3、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未解除权利负担的;

4、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的;

5、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或者未交付公司的;

6、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内蒙古包头公司法务律师:顾玉清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要件是什么? 实践生活中,股东经常会将其对公司的出资随意转出,该行为可能构成抽逃出资。一旦认定属实,股东需要承担一系列责任。那么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河南……[更多]

  什么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

  什么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如果发现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法院可以追加抽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那么什么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什么……[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可以抵押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法务知识排行榜
公司法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