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时应该注意的五个禁忌是什么?
自从国家发布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创业,众多微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涌现。一个商标的名字对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比人的名字对人的影响大得多。那么申请商标时应该注意的五个禁忌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申请商标时应该注意的五个禁忌是什么,有哪些?
河北保定主任律师田华解答:
申请商标时应该注意的五个禁忌如下:
1、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双方必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2、许可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
3、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
4、许可人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以其被核定使用商品为限;
5、商标使用许可中,如果许可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生产相应商品的证明文件。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 “注册商标” 或者注册标记。
田华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驳回注册申请有两种情形:
\1. 基于绝对理由:由于商标本身的原因被驳回
\2. 基于相对理由:由于与在先权利冲突而被驳回,不管是在先商标已注册或是其他情况。
因 “相对理由” 被驳回的情形如下:
“相对理由” 被驳回主要是指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权利产生冲突的情形。
在同一商品类别上,有两个相同或非常相似的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有些国家的商标局将申请商标与现有商标(包括未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是否冲突的审查,作为注册审查的常规步骤,而另外一些国家的商标局则是在公告后,该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时才进行相对理由审查。但不管哪种情况,如果您的商标被认为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现有商标相同或混淆性近似,您的商标注册申请就会被驳回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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