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交通事故律师:马永强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货车和私家车保有量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我们很多人从来就没有处理过交通事故,也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以至于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些茫然,甚至可能会做出一些错误的选择,所以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法帮网友咨询: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平顶山交通事故律师马永强解答: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被车撞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3、拍照取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平顶山交通事故律师马永强解析:
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理赔:
1、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下达了之后,如果情况简单,并不存在争议,那么直接通过交警的协调,配合保险公司就可以处理完毕。
2、如果情况较为复杂,通过交警的协调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就此事起诉到法院去,由法院统一判决。
3、如果涉及人员受伤的情况,还要考虑是否应该做伤残鉴定,一般鉴定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对于有骨折或重大损伤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律所与多家司法鉴定机构保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最大限度满足您的需求。
马永强律师: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71年2月4日生,民革党员,第七届区政协委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法学和政治学双学士学位,自1995年执业至今,执业以来曾担任数十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数千起民事、刑事、行政、仲裁案件,办案经验丰富。
2005年被《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聘为驻河南事务代表,曾撰写多篇法学专业论文在中国律师论坛等专业会议上获奖,其中《农村“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被法律出版社于2009年8月出版的《中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研究》一书收录,该书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铁农题写书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等人主编。咨询热线:1370375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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