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处理,如何处理使用年限期满的商品房?
我们平常所说的 70 年产权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 70 年,既然土地使用权只有 70 年,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 1-3 年,房屋产权的 “实际寿命” 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那么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处理,如何处理使用年限期满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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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处理,如何处理使用年限期满的商品房?
上海私人律师任志江解答: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有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根据《物权法》第 149 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任志江律师解析: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 40 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 70 年。这里所说的 40 年和 70 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 40 年和 70 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 40 和 70 年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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