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工期因新冠疫情导致逾期的施工单位怎样处理?
上海私人律师任志江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3条第3项规定,因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疫情期间当事人无法复工或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按照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将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认定为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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