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建筑在建造时就被强制保证其绝对的质量安全,只有通过严格的质量验收之后才在真正意义上算是竣工,并且只要建筑物还在质保期范围之类就可以要求工程承担维护的义务。那么,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网友咨询: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
上海私人律师任志江解答:
建筑工程通过验收后进入质保期,一般情况下在此期间是不需要再次进行验收的。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 6 个月、12 个月、18 个月或者是 24 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任志江律师解析: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 / 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质保期满维修整改工作仍未完成,则从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尾款,待维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由参加验收的子公司客服部门、工程实施管理管理部门、预算控制部们、物业公司、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承包单位共同商议并确定暂扣留尾款数额),承包单位提供暂扣工程款同意承诺书后再支付此次款项。
验收范围:
1、类别包括:总承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合同内包含质保期的工程;
2、验收具体内容包括合同规定质保期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维修责任:
1、如验收未通过,在再次验收通过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原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2、如果验收通过,在质保期满以后的维修工程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上海私人律师:任志江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房屋质保期已过,应由谁承担维修责任?
房屋质保期已过,应由谁承担维修责任? 我们身边经常会听闻,自家房屋出现裂缝、漏雨、墙皮脱落甚至地板塌陷的现象,找到开发商理论,却因房屋已过质保期而被拒维修,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房屋质保期已过,应由谁承担维修责任? 网友咨询: 房屋质保期……[更多]
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差异?
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差异?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其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即保证金)的一个期限,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那么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是什么,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