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会具有法律依据吗?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的股东是有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分,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比较少了解到隐名股东拥有的法律效应。那么,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会具有法律依据吗?
网友咨询:私人签订的入股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具有法律依据。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这一名词。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以他人名义记载为公司股东,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人。与其相对应的是名义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三十二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杜开周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及其类别
1、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显名股东并未认购公司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股份。也即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股东,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显名股东。
2、隐名股东基于合同关系产生
在日常的公司运营中,由于公司章程未登记实际投资人为股东,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隐名股东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实际投资人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境,于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契约(在这里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以此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
4、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
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不同,隐名投资是投资而非借贷。因此,隐名股东需要承受投资风险,并不享受借贷的固定收益。
隐名股东的投资协议有法律依据,即《合同法》和《公司法》。
按《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如果合同双方是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愿订立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有效。按《公司法》,显名股东登记于股东名册,行使股东的权利。隐名股东通过投资协议,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云南昆明公司法务律师:杜开周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隐名股东如何才能成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隐名股东如何才能成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有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名股东虽然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那么,隐名股东如何才能成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有怎样的法律地位……[更多]
隐名股东的担保能力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用显名股东名义担保的?
隐名股东的担保能力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用显名股东名义担保的?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