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可以要求赔偿吗,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知假买假,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在超市购买假冒食品,就构成了消费者与超市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用合法手段索赔,不构成犯罪。那么,知假买假可以要求赔偿吗,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网友咨询:以营利为目的,知假买假依据法律规定索赔 违法吗?
知假买假行为并不影响消费者维权。
根据《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姜建新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产品自身损害又称为 “产品伤害自己”、“纯经济损失”。产品自身损害,除包括产品毁损灭失外,还包括产品本身价值的减少,不堪使用,必须修缮或丧失营业利益等。对于产品自身损害的赔偿,海牙公约做出明确规定,有限制地允许其为损害赔偿请求项目,美国有关立法也有所涉及,而其他国家的立法或公约则基本上无规定。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 41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明确排除了产品自损的侵权责任。根据该法规定,产品自损,按产品的瑕疵担保的契约责任处理。可见,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了区别制:对他损按侵权责任处理,对自损按契约责任处理。
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 “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具体损失” 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而 “抽象损失” 则是:因劳动能力丧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如: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死亡补偿费采取定型化赔偿,设定固有的标准和期限。
此外,对赔偿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赔偿两种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赔偿为原则,定期赔偿为补充。其中,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赔偿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超过原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权利人仍没好,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 5~10 年。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甘肃平凉损害赔偿律师:姜建新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现今社会中,有一种新型职业,打假者 他们购买一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通过和解、诉讼途径索取赔偿。那么,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保定市高碑店经济纠纷律师……[更多]
“知假买假”是否仍可依法要求十倍赔偿?
知假买假是否仍可依法要求十倍赔偿? 问 大伟是一名民间职业打假人。2013年5月,大伟在北京某品牌连锁店购得1盒饮料,消费35元。该食品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截至购买日期已超过保质日期。大伟随后与该店及生产厂商交涉要求赔偿。厂商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