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担保是个古老的话题,反担保却是个很现实问题。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金融业扩张,涉及到的反担保事项也与日俱增。那么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
我现在遇到一个特别让我纠结困惑的问题,就是我只知道贷款的时候,可以找一个,担保人,来担保自己会还钱,可是现在听说还有一个叫做反担保的活动,以前也不知道这是啥呀,什么是反担保合同?请问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是什么啊?
河北廊坊合同纠纷律师李扬讲解:
反担保指的是,你要担保的人向你出具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就是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之后,而要求债务人为自己的担保提供担保。反担保合同依赖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失去效力时反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效力。
担保主体,又称担保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叫担保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参加担保法律关系享有担保权利并承担担保义务的人。
《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对“其他组织”解释为: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同时,《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保证人主体资格又作了禁止或限制性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此类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主体签订的担保合同属典型的无效担保合同。
由于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以及主债权债务合同存在于多方主体之间,有多种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存在牵连关系,或多或少影响着反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内容。因此,确定前述合同哪类是反担保的主合同,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会有较大差别,也进一步影响着反担保之后的行政、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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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
反担保合同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3、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4、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 如您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