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名字签订合同违法吗,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签名,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签真名。但是,有的人就会在合同上进行签假名字,那么,用假名字签订合同违法吗,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吗?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用假名签合同是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可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故意用假名子签订的合同,给受害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给受害方造成损失的情况,除了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合同诈骗罪,予以刑法处罚。
合同没有法律效应。
\1.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 (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意或承认,在被代理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效。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签订合同时怎么区分子母公司或者分公司?
签订合同时怎么区分子母公司或者分公司?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任何一个公司,在注册公司时就必须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经营项目进行严格的规定, 而为了能够扩大市场以及获得更多的利润,许多公司就会选择开设子公司或者分公司,那么签订合同时怎么区……[更多]
中标签订合同后,还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
中标签订合同后,还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吗?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那么,中标签订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