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吗?

2020年12月15日15:38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吗?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么,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吗,法律对定金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吗?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定金担保是由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但定金担保成立后, 其担保效力不限于担保定金给付人履行债务, 而且包括担保定金接受人履行对待给付义务。一旦定金接受人不能履行对待给付义务, 应当向定金给付人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 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定金性质的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律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img

  相关阅读:

  主合同无效定金返还吗,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还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定金返还吗,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那么,主合同无效定金返还……[更多]

  没有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能否退还?

  没有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能否退还?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但是,没有签订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能否退还? 网友咨询: 年初,谭先生从南宁某房开商的商铺招租广告上看到了房开商正在……[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合同如何追认是有效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纠纷知识排行榜
合同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