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合同约定工期能否以新冠病毒疫情为由进行抵扣?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船舶建造合同约定工期能以新冠病毒疫情为由进行抵扣。若船舶建造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由且实际导致停工的,由此产生的时间损失应从建造时间内予以扣除。但是,这一方面需要在实务中通知对方,另一方面也不能一概而论,须结合造船合同具体约定、造船和付款进度等实际情形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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