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认定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那么,合同认定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网友咨询:合同无效后损失的承担是什么性质责任?
山东淄博资深律师侯振宇讲解:
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 “约定” 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要注意什么
1、正确界定损失与缔约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是使人对某种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条件。
2、正确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在单方过错致经济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确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明确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利益的性质。合同损害赔偿的利益分为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又称积极的契约利益,即因契约履行所得利益。信赖利益,又称消极的契约利益,即因信赖契约有效所受的损害。
合同无效那么会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赔偿问题也是根据合同条约进行赔偿的。有写损失是可以直接计算出来的,有些损失是不可以直接计算出来的。但是不管是有型损失还是无形损失,都是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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